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?有哪些相关规定?

作者:admin
发表时间:2020-09-16 11:12

1、固定资产折旧的起止时间

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;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,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。

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,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。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,不得变更。

2、一般折旧规定

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:

(一)房屋、建筑物,为20年;

(二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10年;

(三)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5年;

(四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,为4年;

(五)电子设备,为3年。

3、不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

(一)房屋、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;

(二)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;

(三)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;

(四)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;

(五)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;

(六)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;

(七)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。

ok.JPG

注册公司、代理记账欢迎联系西安捷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,西安公司注册、公司注销、代理记账、资质代办,请拨打029-85490010

郑重提醒

推荐阅读

捷睿财税事务所(西安)有限公司专注西安公司注册,及代理记账,工商注册,工商代办等服务,公司由陕西省部分高校指定的会计实训基地确保团队成员素质优良,技能过硬,服务良好,让客户彻底放心.

相关文章

捷睿财税事务所(西安)有限公司专注西安公司注册,及代理记账,工商注册,工商代办等服务,公司由陕西省部分高校指定的会计实训基地确保团队成员素质优良,技能过硬,服务良好,让客户彻底放心.

Copyright © 2016-2024 捷睿财税事务所(西安)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http://www.jieruicaiwu.com/